内部入口   English
按钮文本
按钮文本
按钮文本
按钮文本
按钮文本
进入长安首页   浏览新法看点文章   浏览领域动态文章   浏览法律资讯文章   浏览律师文苑文章   浏览长安党建文章   进入文书下载页面   进入业务管理系统   进入长安邮箱系统   进入查看长安人力资源需求  
 
  长安动态
 
·本所合伙人李玉红律师被聘为中华环
·王秀平律师:丈夫私自将房产抵债 
·本所合伙人律师胡啸被聘为北京市房
·李玉红律师参加"第五届全国百家地
·长安所党支部组织野三坡、十渡休闲
·郭千山律师接受《河北经济日报》记
·我所郭千山律师代理四位农民申请六
·合同“软”条款更要重视-《河北经
·《河北经济报》请我所郭千山律师点
·王秀平律师:妻子出走忽然约见 暗
·李玉红律师赴西安出席西部矿业投资
·本所合伙人李玉红律师收到中国国际
·本所合伙人李玉红律师被北京律协提
·李玉红出席2009中国矿产资源及
·李玉红律师出席2010中国矿业界
·科特迪瓦驻华使馆参赞MR.BIE
·王秀平律师:不孕妻子终赢绝大多数
·韩强律师接受人民网采访:遭遇暴力
·李玉红律师接到《中国律师行业转型
·李玉红律师聆听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
·李玉红律师参加韩秀云教授"当前国
·李玉红律师出席中国国际矿业大会
·李玉红律师出席中国国际能源论坛大
·长安篮球队荣获朝阳区首届篮球联赛
·阴永生律师应邀参加2009中国国
·长安所参加北京市朝阳律师首届“盈
·长安所党支部组织党员参观新中国成
·郭彦和韩强律师为日照港集团公司增
·姜威和郭彦律师为日照港股份公司非
·郝志刚律师出席2009全国律师协
·长安所李玉红律师参加北京市律协版
·李玉红律师应邀参加2009国际地
·国际地质技术装备展览会邀请傅强、
·姜威和郭彦律师为扬州城建控股集团
·冯秀华律师代理的中国首例环境公益
·长安所举行新加盟律师欢迎晚宴暨迎
·长安所崔庆丰律师负责组织著作权委
·北京市建委与长安律师事务所续签法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专访冯秀华
·八届北京律协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邀
·冯秀华律师代理全国首例环境公益行
·王秀平律师助单身妈妈扭转败局
·长安所党员同志捐款表爱心
·长安所捧回“先进党支部”和“优秀
·长安所冯秀华律师应邀参加中华环境
·长安所九名律师在北京市法律援助中
·我所曾政文律师应邀出席香港尖沙咀
·长安所李金全律师参加朝阳律师党委
·长安所张辉、柳晶晶两位律师法援辩
·长安所律师闫胜利、王勋积极报名参
·我所冯秀华律师参加中华环保联合会
·长安所李家震律师担任台山核电站项
·长安所李家震律师连续八年与大亚湾
·李家震律师当选为中国行为法学会理
·长安律师事务所召开“深入学习实践
·长安所李金全律师当选为第八届北京
·长安所韩强律师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
·崔庆丰律师担任中国经济时报总法律
·长安律师参加九江市在京召开的重点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在长
本所合伙人李玉红律师被聘为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
王秀平律师:丈夫私自将房产抵债 离婚分割债务恐远超所得
本所合伙人律师胡啸被聘为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监管专家顾问团成员
李玉红律师参加"第五届全国百家地质队(院)长座谈会"
长安所党支部组织野三坡、十渡休闲两日游
郭千山律师接受《河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术前遭遇“被检查”医院惯例是否属
我所郭千山律师代理四位农民申请六宗国有土地使用证
合同“软”条款更要重视-《河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我所郭千山律师
《河北经济报》请我所郭千山律师点评:出国务工谨防被“忽悠”
王秀平律师:妻子出走忽然约见 暗中录音偷转房产
李玉红律师赴西安出席西部矿业投资合作项目专场推介会
本所合伙人李玉红律师收到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组委会的邀请函
本所合伙人李玉红律师被北京律协提名为自然资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李玉红出席2009中国矿产资源及矿产品供需形势分析研讨会
李玉红律师出席2010中国矿业界新春团拜会
科特迪瓦驻华使馆参赞MR.BIEKE一行来长安所友好访问 
王秀平律师:不孕妻子终赢绝大多数家产
韩强律师接受人民网采访:遭遇暴力拆迁可以“民告官”
李玉红律师接到《中国律师行业转型与发展论坛组委会》邀请函
李玉红律师聆听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彭齐鸣司长演讲
李玉红律师参加韩秀云教授"当前国内经济形势分析"演讲
李玉红律师出席中国国际矿业大会
李玉红律师出席中国国际能源论坛大会
长安篮球队荣获朝阳区首届篮球联赛“最佳组织奖”
阴永生律师应邀参加2009中国国际矿业大会
长安所参加北京市朝阳律师首届“盈科杯”篮球联赛
  长安图片
 
 
  快捷查询
长安业绩查询:
 
长安律师查询:
 
站内全文查询:
 
 

 当前位置 → 长安律师网长安动态 → 浏览正文

 

 

 

 

 

 

郭千山律师接受《河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术前遭遇“被检查”医院惯例是否属于超范围服务?


文/长安网站编辑部      时间/2010年07月07日      字体/

 

术前常规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病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评价病人对手术的耐受能力,以便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术后并发症,确保治疗效果。这些检查患者是否需要提前获知?特别是一些患者不了解的检查,比如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等等。刘某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2009年1月中旬,石家庄患者刘某到河北医科大学某医院求医,被诊断为左膝关节半月板损伤。医生建议刘某住院治疗,进行膝关节半月板微创手术。同年2月4日,刘某入院,并于次日早上7时进行了抽血化验和术前检查。拿到检查结果后,刘某发现,化验第四项为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为此,刘某的丈夫冀先生多次询问主治医生,遭对方推诿。因多次讨要说法均未得到满意答复,刘某将该医院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检查费100元、赔偿名誉损失费5000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5000元,并公开赔礼道歉。2009年12月16日,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艾滋病、梅毒病毒均为严重的传染病病源体,医院有义务防止这些疾病的传播,故被告在手术前为原告所做常规检查中包括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合理且必要,被告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没有过错,对原告请求予以驳回。刘女士某不服一审结果,向石家庄市中院提起上诉。

今年4月,石家庄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上诉人刘某认为,被告在手术前没有明确告知原告要进行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侵犯了原告知情权。此外,被告在原告没有进行采、供血的情况下为其做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缺乏法律依据,侵犯了原告的自主选择权。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和认定事实存在错误。目前,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患者在手术前必须做艾滋病、梅毒抗体检测。此外,患者有权知道自己所做检查的类别与费用,即使该项检查必要,医院也应以书面或主治医生口头告知等方式,向患者说明。

下一页
本文共 2 页,第  [1] [2] 页



 
上一篇:我所郭千山律师代理四位农民申请六宗国有土地使用证

下一篇长安所党支部组织野三坡、十渡休闲两日游

关键词:        浏览量: 已有人阅读过此文